晚期癌症大多数会发生疼痛。其中大部分为中、重度疼痛。疼痛不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,而且使得患者情绪低落,丧失治疗和生活下去的信心,甚至产生厌世情绪,导致自杀。所以,在姑息治疗中,WHO(世界卫生组织)首先把癌症疼痛提到重要和优先解决的地位。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,由于多种原因很多癌症病人在确诊时已属晚期。因此,癌症止痛和姑息治疗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意义。WHO所提倡的目标是:癌症疼痛应当受到重视,癌痛是可以治疗的,通过比较简单的方法,即三阶梯止痛疗法即可使大部分病人不痛,且已被证明是可行的。
一、何谓三阶梯止痛
所谓三阶梯止痛疗法实际上有两方面的含义。首先把患者感觉的疼痛程度粗略分为轻、中、重三个阶梯,轻度疼痛可选用一般的止痛药物,中等程度则选用有中度止痛效果的药物,重度疼痛则应选用强烈止痛药物。其次把现有的止痛药物也分为轻、中、重三档,轻度止痛药为非阿片类止痛药,以阿司匹林为代表,适用于轻、中度疼痛患者,属第一级止痛药;中度止痛药为弱阿片类止痛药,以可待因为代表,适用于中、重度疼痛患者,属第二级止痛药;重度止痛药为强阿片类止痛药,以吗啡为代表,适用于重度疼痛患者,属第三级止痛药。
二、三阶梯止痛的基本原则
1. 按阶梯给药
这是指止痛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疼痛程度由弱到强按顺序提高,除非是重度疼痛,一般应首选非阿片类药物(以阿司匹林为代表),属于三级阶梯的第一级,用于轻至中度疼痛。如果达不到止痛效果,疼痛继续加剧,则升高到二级,在非阿片类药物的基础上加上弱阿片类药物(以可待因为代表)。若疼痛仍未能控制或继续加剧,则应进入第三级,以强阿片类药物(以吗啡为代表)替换之。也可同时加用非阿片类药,后者既能增加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,又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。此外,对有特殊适应证的患者,如伴有神经或精神症状患者,应加用辅助药物。
2. 非注射途径给药
力争口服给药。此方法方便、经济,既可免除注射给药的不适,又能增加患者的独立性。阿片类止痛药物有多种剂型,若患者不能口服,还可选用直肠或经皮肤给药途径。
只有在以上方法不适合或无效时,再考虑注射给药途径。阿片类止痛剂口服给药吸收慢,峰值较低,不易产生药物依赖性。在美国,治疗慢性疼痛用口服给药占各种给药途径的80%左右。
3. 按时给药
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给药,如每隔4小时或12小时一次,而不是按需给药,这样可保证疼痛连续缓解。如目前临床上最常用的吗啡控释片,按规定每12小时口服一次,就必须坚持每天早晨和傍晚各给予一次。
4. 个体化给药
对麻醉药品的敏感度个体间差异很大,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量。应该说凡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就是正确的剂量。如以口服吗啡为例,其有效剂量范围从每4小时5毫克至用量大到1000毫克,故选用阿片类药物时应从小剂量开始,逐步增加至患者感到舒适为止。
5. 注意具体细节
对用止痛药患者要注意监护,密切观察其反应,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疗效而发生的副作用最小。
三、吗啡常见副作用的防治
吗啡最常见的副作用有四方面:
1. 恶心呕吐。一般用药的开始阶段较明显,几天后可自动缓解。当然,也可在服药前半小时,先服用胃复安2片预防之。
2. 便秘。几乎所有服用吗啡制剂的患者都会发生,因此必须同时服用适量的通便药来防治。
3. 头昏、嗜睡。一般在服用的开始阶段较明显,几天后便可消失或减轻。
4. 呼吸抑制。吗啡可抑制呼吸,使呼吸变得慢而浅,特别是原有呼吸功能差、肝功能差、或有黄疸的患者,必须从小剂量开始试用,在严密观察下逐渐增加剂量,一旦出现呼吸抑制,应立即给予呼吸兴奋剂拮抗。
至于常为大家担心的“成瘾”(即心理依赖),在癌痛治疗中它完全是多余的。因为多年来国内外经验表明,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癌痛,产生心理依赖者实属罕见。 Porter曾报告称,在11882例患者中仅有4例发生心理依赖。Perry等的10000例中发生心理依赖者一例也没有,因此对用吗啡治疗癌痛产生心理依赖问题大可不必担心,不可将吸毒者的经验与癌症患者用吗啡治疗疼痛等同起来,国际上类似上面报告的资料很多,都是有力的证据。
四、哌替啶(杜冷丁)不能代替吗啡用于治疗癌痛
哌替啶是1939年人工合成的一种强阿片药物,哌替啶的止痛作用为吗啡的1/8,对剧烈疼痛其效果不及吗啡,它止痛作用时间可维持2.5~3.5小时,吗啡为4~6小时,若要得到与每4小时注射吗啡10毫克相等的止痛作用,就必须注射哌替啶100~150毫克每3小时一次。
哌替啶在体内代谢成去甲哌替啶,具有中枢神经毒作用,其止痛效能为哌替啶的一半,神经毒作用却是哌替啶的2倍,而半衰期又是哌替啶的10倍左右,因此,大剂量重复使用或连续输注必然造成去甲哌替啶积聚,促使出现神经中毒症状,如震颤、抽搐、肌阵挛和癫痫发作。故哌替啶只可用于短时的急性疼痛,对需要长期连续应用的慢性疼痛或癌痛应属禁忌。
(周小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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